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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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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三 ○文徵明(蔡羽等) 黄佐(欧大任 黎民表) 柯维骐 王慎中(屠应 埈等) 高叔嗣(蔡汝楠) 陈束(任瀚 熊过 李开先) 田汝成(子艺蘅) 皇甫涍(弟冲 汸濂) 茅坤(子维) 谢榛(卢柟) 李攀龙(梁有誉 等)王世贞 (汪道昆 胡应麟 弟世懋) 归有光(子子慕 胡友信) 文徵明,长洲人,初名璧,以字行,更字徵仲,别号衡山。父林,温州知府。 叔父森,右佥都御史。林卒,吏民醵千金为赙。徵明年十六,悉却之。吏民修故 却金亭,以配前守何文渊,而记其事。 徵明幼不慧,稍长,颖异挺发。学文于吴宽,学书于李应祯,学画于沈周, 皆父友也。又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辈相切劘,名日益著。其为人和而介。 巡抚俞谏欲遗之金,指所衣蓝衫,谓曰:“敝至此邪?”徵明佯不喻,曰:“遭 雨敝耳。”谏竟不敢言遗金事。宁王宸濠慕其名,贻书币聘之,辞病不赴。 正德末,巡抚李充嗣荐之,会徵明亦以岁贡生诣吏部试,奏授翰林院待诏。 世宗立,预修《武宗实录》,侍经筵,岁时颁赐,与诸词臣齿。而是时专尚科目, 徵明意不自得,连岁乞归。 先是,林知温州,识张璁诸生中。璁既得势,讽征明附之,辞不就。杨一清 召入辅政,徵明见独后。一清亟谓曰:“子不知乃翁与我友邪?”徵明正色曰: “先君弃不肖三十余年,苟以一字及者,弗敢忘,实不知相公与先君友也。”一 清有惭色,寻与璁谋,欲徙徵明官。徵明乞归益力,乃获致仕。四方乞诗文书画 者,接踵于道,而富贵人不易得片楮,尤不肯与王府及中人,曰:“此法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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