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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志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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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上 礼仪繁博,与天地而为量。纪国立君,人伦攸始。三代遗文,略在经诰,盖 秦余所亡逸也。汉初叔孙通制汉礼,而班固之志不载。及至东京,太尉胡广撰 《旧仪》,左中郎蔡邕造《独断》,应劭、蔡质咸缀识时事,而司马彪之书不取。 魏氏籍汉末大乱,旧章殄灭,侍中王粲、尚书卫觊集创朝仪,而鱼豢、王沈、陈 寿、孙盛并未详也。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蜀则孟光、许慈草建众典。晋初 司空荀摐因魏代前事,撰为《晋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 应贞并共删集,成百六十五篇。后挚虞、傅咸缵续此制,未及成功,中原覆没, 今虞之《决疑注》是遗事也。江左仆射刁协、太常荀崧,补缉旧文,光禄大夫蔡 谟又踵修辑朝故。宋初因循改革,事系群儒,其前史所详,并不重述。永明二年, 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礼乐。于是诏尚书令王俭制定新礼,立治礼乐学士及职 局,置旧学四人,新学六人,正书令史各一人,干一人,秘书省差能书弟子二人。 因集前代,撰治五礼,吉、凶、宾、军、嘉也。文多不载。若郊庙庠序之仪,冠 婚丧纪之节,事有变革,宜录时事者,备今志。其舆辂旗常,与往代同异者,更 立别篇。 建元元年七月,有司奏:“郊殷之礼,未详郊在何年?复以何祖配郊?殷复 在何时?未郊得先殷与不?明堂亦应与郊同年而祭不?若应祭者,复有配与无配? 不祀者,堂殿职僚毁置云何?”八座丞郎通关博士议。曹郎中裴昭明、仪曹郎中 孔逷议:“今年七月宜殷祠,来年正月宜南郊明堂,并祭而无配。”殿中郎司马 宪议:“南郊无配,飨祠如旧;明堂无配,宜应废祀。其殷祠同用今年十月。”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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