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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志第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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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 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 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 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 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宋泰豫元年,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升明末,忽更生花叶。《京房易传》 曰:“树枯冬生,不出二年,国丧,君子亡。”其占同。宋氏禅位。 建元元年,朱爵华表柱生枝叶。 建元初,李子生毛。 二年,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方冬生叶。《京房易传》曰:“木冬生花, 天下有丧。”其占同。后二年,宫车晏驾。 四年,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忽生花。 永明六年,石子岗柏木长二尺四寸,广四寸半,化为石。时车驾数游幸,应 本传“木失其性”也。 永明中,大一舶无故自沉,艚中无水。 隆昌元年,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 建武初,始安王遥光治庙,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截梁,水出如泪。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 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 胜,故曰厥罚常雨。” 永明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 乃止。 十一年四月辛巳朔,去三月戊寅起,而其间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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