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六十九 志四十四 |
|
|
|
◎地理十六 △四川 四川:禹贡梁州之域。明置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清初因之。顺治二年, 置四川省,设巡抚,治成都。十四年,增设四川总督。康熙四年,改乌撒隶贵州。 七年,改设川湖总督,驻湖北荆州。九年,移驻重庆。十九年,又改为川陕甘总 督,驻陕西西安。雍正六年,改东川、乌蒙、镇雄隶云南,遵义隶贵州,省马湖 入叙州,改建宁卫为宁远府,升锦、茂、达三州及资县并为直隶州。七年,升雅 州为府。十二年,升嘉定、潼川二州为府,升忠州为直隶州,置黔彭直隶厅。乾 隆元年裁,改酉阳土司为酉阳直隶州,升叙永厅为直隶厅。十四年,复专设四川 总督,裁巡抚,以总督兼理巡抚事,治成都。二十五年,改松潘卫为松潘直隶厅, 改杂古脑为理番直隶厅。二十六年,改石砫土司为石砫直隶厅。嘉庆七年, *州为绥定府。光绪三十年,升打箭炉厅为直隶厅。三十二年,设督办川滇边 务大臣,驻巴塘。三十四年,改叙永厅为永宁直隶州,升打箭炉厅为康定府,升 巴安县为巴安府。宣统元年,改德尔格忒土司为登科府。东至湖北巴东县;(一 千七百六十里。)西至甘肃西宁番界;(一千二百四十里。)南至云南元谋县; (二千三十里。)北至陕西宁羌州。(一千一百八十里。)广三千里,袤三千二 百里。由康定府至前藏拉萨,驻藏办事大臣驻。(四千七百一十里。)北极高二 十七度五十四分至三十二度二十二分。京师偏西六度五十三分至十四度十二分。 宣统三年,编户五百四万一千七百八十,口五千二百八十四万四百四十六。都领 府十五,直隶州九,直隶厅三,州十一,厅十一,县百十八,土司二十九。(其<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