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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志四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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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十七 △福建 福建:禹贡扬州南境。明置福建行中书省,改承宣布政使司。清初为福建省, 置闽浙总督。康熙二十三年,海岛平,以其地置台湾府。雍正十二年,升福宁州 为府,永春、龙岩为直隶州。(增置霞浦、屏南、福鼎。)光绪十三年,升台湾 府为行省,与福建分治。(后入日本。)东至海;(百九十里。)西至江西石城; (千五百五十五里。)南至海;(二百七十里。)北至浙江景宁。(四百六十里。) 广九百一十里,袤九百七十五里。南至诏南县南境,北极高二十三度四十四分。 北至浦城县北境,北极高二十八度。东至长乐县东境,京师偏东三度一十七分。 西至武平县西境,偏西二十二分。宣统三年,编户二百三十七万六千八百五十五, 口一千四百二十二万九千九百六十三。领府九,直隶州二,厅一,县五十七。 福州府:(冲,繁,疲,难。清为省治。闽浙总督兼巡抚,布政、提法、交 涉、提学四司,盐、粮、巡警、劝业四道,福州将军、副都统驻。道光二十三年, 与英订约五口通商之一。租界在闽江北岸,曰南台,与府城对。航路:厦门、福 州、三都澳。驿路:北逾仙霞岭达浙江江山;西南达广东黄冈。电线由福州北通 杭州,西南通广州,东通马尾、川石山,东北通三都澳。海线由川石山东通台湾 淡水,由厦门东北通上海,西南通香港。)北至京师六千一百三十四里。广三百 七十七里,袤四百十二里。北极高二十六度三分。京师偏东三度。领县十。闽 (冲,繁,疲,难。倚。府东偏。东:鼓山,为郡之镇。东南:九仙、大象、南 台。南:方山。海自浙江温州迤西南入福宁,环府之罗源、连江,至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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