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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二 志五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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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一(吉礼一) 自虞廷修五礼,兵休刑措。天秩虽简,鸿仪实容。沿及汉、唐,讫乎有明, 救敝兴雅,咸依为的。煌煌乎,上下隆杀以节之,吉凶哀乐以文之,庄恭诚敬以 赞之。纵其间淳浇世殊,要莫不弘亮天功,雕刻人理,随时以树之范。故群甿蒸 蒸,必以得此而后足於凭依,洵品汇之玑衡也。斟之酌之,损之益之,修明而讲 贯之,安见不可与三代同风! 世祖入关,顺命创制,规模闳远。顺治三年,诏礼臣参酌往制,勒成礼书, 为民轨则。圣祖岁御经筵,纂成日讲礼记解义,敷陈虽出群工,阐绎悉遵圣训。 高宗御定三礼义疏,网罗议礼家言,折衷至当,雅号钜制。若皇朝三通、大清会 典,其经纬礼律,尤见本原。 至於专书之最著者:一曰大清通礼,乾隆中撰成,道光年增修;一曰皇朝礼 器图式,曰祭器、曰仪器、曰冠服、曰乐器、曰卤簿、曰武备;一曰满洲祭神祭 天典礼,其始关外启荜,崇祭天神暨群祀祖祢,意示从俭。凡所纪录,悉用国语、 国书。入关后,有举莫废。逮高宗时,依据清文,译成四卷。祭期、祭品、仪注、 祝辞。与夫口耳相传,或小有异同者,并加釐订,此国俗特殊之祀典也。德宗季 叶,设礼学馆,博选耆儒,将有所缀述。大例主用通礼,仿江永礼书例,增曲礼 一目。又仿宋太常因革礼例,增废礼、新礼二目,附后简。未及编订,而政变作 矣。 其祀典之可稽者,初循明旧,稍稍褒益之。堂子之祭,虽於古无徵,然昭假 天神,实近类祀。康熙间,以禁中祭上帝、大享殿合祀天地日月及群神、太庙阶 下合祭五祀非古制,诏除之。又罢禘祭,专行祫祭。高宗修雩祀,废八蜡,建两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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