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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 志一百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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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十一 △制造 清代以弧矢定天下,而威远攻坚,亦资火器。故京营有火器营鸟枪兵之制, 屡命各省防军参用枪炮。初皆前膛旧制,继购欧洲新器。其后始命各省设局制造。 制造之事,实始天津。当咸、同间,中原未靖,李鸿章疏请在天津设机器局,自 造枪炮,以供北方军队之用。同时,江苏亦创立机器局。 同治四年,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统军在江南剿贼,习见西洋火器之精,乃 弃习用之抬枪、鸟枪,而改为洋枪队。留防各军五万馀人,约有洋枪四万枝,铜 帽月须千馀万颗,粗细洋火药十数万斤,均在香港、上海购买。又开花炮四营, 每炮一具,重者千馀斤,轻亦数百斤,炮具精坚,药弹繁重。惟器械子弹皆系洋 式,所用铜铁木煤各项,均来自外洋。必须就近设局自造,以省繁费。江苏先设 三局。嗣因丁日昌在上海购得机器铁厂一座,将丁日昌、韩殿甲二局移并上海铁 厂。以后能移设金陵附近,滨江僻地,最为久远之谋。五年,闽浙总督左宗棠疏 言,外洋开花炮,近日督饬工匠仿造,已成三十馀尊。用尺测量,施放与西洋同 其功用。十三年,船政大臣沈葆桢疏请饬沿江海各省,仿津、沪二厂,自设枪炮 子药厂局。 光绪二年,李鸿章、沈葆桢、丁日昌疏请选派制造学生十四人,制造艺徒四 人,由出洋监督带赴法国学习制造。此项学生,既宜另延学堂教习课读,以培植 根本,又宜赴厂习艺,以明理法,俾兼程并进,以收速效,备他日监工之选。其 艺徒学成后,可备分厂监工之选。凡所习之艺,均须新巧,勿循旧式。如有他厂 新式机器,及炮台、兵船、营垒、矿厂,应行考订之处,由监督酌带生徒前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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