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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七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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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望(三和) 莽鹄立 杭奕禄 傅鼐 陈仪 刘师恕(焦祈年 李徽) 王国栋(许容 蔡仕舢) 海望,乌雅氏,满洲正黄旗人。初授护军校。雍正元年,擢内务府主事。累 迁郎中,充崇文门监督。八年,擢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户部三库,赐二品顶戴。 九年,迁户部侍郎,仍兼管内务府,授内大臣。十一年,命偕直隶总督李卫勘浙 江海塘,与卫议奏在海宁尖、塔两山间建石坝,使海潮外趋,并在仁和、海宁两 县境改建大石塘。上命浙江总督程元章相度遵行。又奏请设专官总辖,令驻防将 军、副都统协同监修,及议叙在工人员工价以银米兼发,并从之。十三年,振武 将军傅尔丹虐兵婪索事发,命海望赴北路军营逮治。寻命办理军机事务。 世宗疾大渐,召同受顾命。是时办理军机事务鄂尔泰、张廷玉、讷亲、班第、 索柱、丰盛额、莽鹄立、纳延泰及海望凡九人。高宗即位,命尚书徐本入直。旋 设总理事务处,命鄂尔泰、廷玉总理,本、讷亲及海望协办,班第、纳延泰、索 柱差委办事。寻命海望署户部尚书。海望还自军前,奏言:“鄂尔坤发遣罪人种 地无实效,且恐生事,当改发他处。”世宗谓:“鄂尔坤方驻兵,当可弹压,海 望奏非是。”高宗以海望奏下总理事务处议,议上,上谕曰:“海望奏,前奉皇 考申饬。朕推皇考之意,盖以发遣罪人,皆身获重罪,今令军前种地,乃所以保 全之。其中若有冤抑,自应声明具奏宽释。如但以不善开垦,遂尔改发内地,此 曹既获重罪,又不肯急公趋事,转得遂其侥幸之心;且如以兵代之,兵若以不能 力田为辞,则将移内地之民耕边塞之地乎?此事之断不可行者。海望心地纯良,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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