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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七十六 列传一百六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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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从益 张鳞 顾皋 沈维鐈 朱为䦷 程恩泽 吴杰 辛从益,字谦受,江西万载人。乾隆五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 御史,以母老陈请终养。嘉庆十七年,起复补原官。会京畿多雨,诏发廪平粜, 从益在事,釐剔弊端,实惠及民,时称之。疏请饬督抚详慎甄别以澄吏治,略曰: “外省甄别,与京员不同。京师耳目甚密,稍有徇私,难逃圣明洞鉴。外省督抚 权势既尊,操纵甚易,岂知州县有当切责之处,亦有当体恤之处,偏私则是非倒 置,刻覈则下情不通。臣以为大吏必持廉法之大纲,略趋承之末节;务幹事之勤 能,责安民之实效;揣时势之难易,量才分之优绌;而又常存敬畏之心,然后能 爱惜人才,澄清吏治。”迁给事中。 十八年,滑县匪平,军中多携养难民子女,从益疏请遣送归家,如议行,并 谴领兵大员。又面奏:“正教昌明,邪说自息,小民不识大义,故易为邪教煽惑。 而选人得官,不问风俗淳浇,祗计缺分肥瘠,何以教民?欲厚风俗,宜先责成牧 令。”历光禄寺少卿、通政司参议、内阁侍读学士、光禄寺卿、太常寺卿。道光 初,山西学政陈官俊镌级回京,仍直上书房,从益疏劾曰:“上书房为教胄谕德 之地,视学政为尤重,宜慎选德行敦厚、器识宏达之儒臣,使皇子有所观法,薰 陶养其德性。陈官俊在学政任,不能远色避嫌,惩忿窒欲,性行之驳,器识之褊, 不宜仍居授读之任。” 二年,迁内阁学士。宣宗温谕曰:“尔甚朴忠,无所希冀,亦无所揣摩。有 所闻见,直言无隐,朕无忌讳也。”命偕尚书文孚赴陕西谳狱。渭南富民柳全璧 杀其佣朱锡林,贿知县徐润得免死,巡抚朱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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