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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四十 列传二百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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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桂 宗室载龄 恩承 宗室福锟 崇礼 裕德 英桂,字香岩,赫舍哩氏,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元年举人,以中书充军机章 京,晋侍读。授山东青州知府,迁登莱青道。擢山西按察使,调山东,署布政使。 咸丰三年,擢河南巡抚。粤匪扰湖北,英桂抵南阳筹防,匪踞安徽六安州,驰防 汝宁。捻首张洛行窜踞雉河集,命英桂督三省军务,叠败贼於三河尖、颍上,捕 获教匪陈太安、王庭贞。迁山西巡抚。同治元年,钦差胜保被逮,多隆河代领其 军,多所裁撤,部将宋景诗复叛。英桂奏言:“胜保旧部虽多乌合降众,久经战 阵。多隆阿到营旬日,遣归七起,未免操之过急,穷无所归,乘机走险。应遵前 谕,如能随同立功,仍准一体保奏,以安众心。”报闻。迁福州将军。 七年,署闽浙总督,奏言:“前督左宗棠议减兵者,为增饷也;议增饷者, 为练兵也。应就地势情形,以定经久之制。浙省依山阻海,马步水陆额兵三万七 千五十九名,而驻於杭、嘉、湖、宁、温、绍、台海滨七府者三万馀名,分驻湖、 金、衢、严、处五府者七千馀名。海疆偏重,形势了然。加饷为人情所原,减兵 又为人情所难。各属形势不同,参以变通,庶臻妥善。今拟分别减兵增饷,以本 省应裁之饷,加本省应存之兵。至练兵拟照楚、湘兵制,整器械,精技艺,庶兵 气可扬,水师战船,宽筹经费,期复旧模。”又言:“轮船之设,利於巨洋。驾 驶之法,迥异长江。”并拟定外海炮艇章程十二条,上均嘉纳。召为内大臣。 十一年,授兵部尚书,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调吏部,兼步军统领。光绪元年, 协办大学士。三年,授体仁阁大学士。四年,以病乞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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