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历史故事 >>清史稿
  • 卷四百五十九 列传二百四十六
  • 卷四百六十 列传二百四十七
  • 卷四百六十一 列传二百四十八
  • 卷四百五十一 列传二百三十八
  • 卷四百五十二 列传二百三十九
  • 卷四百五十三 列传二百四十
  • 卷四百五十四 列传二百四十一
  • 卷四百五十五 列传二百四十二
  • 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二百四十三
  • 卷四百五十七 列传二百四十四
  • 最新热门    
     
    卷四百六十二 列传二百四十九

    毁缘岸民船,而
    南北岸已失,日舰入东口猛攻,定远受重伤,汝昌命驶东岸,俄沉焉,军大震,
    竞向统帅乞生路,汝昌弗顾,自登靖远巡海口。日舰宵入口门,击沉来远、威远,
    众益恐。道员牛昶炳等相乡泣,集西员计议。马格禄欲以众挟汝昌,德人瑞乃尔
    潜告曰:“众心已变,不如沉船夷炮台,徒手降,计较得。”汝昌从之,令诸将
    同时沉船,不应,遂以船降,而自饮药死,於是威海师熸焉。事闻,诸将皆被
    恤,汝昌以获谴,典弗及。宣统二年,海军部立,旧将请赐恤,始复官。
    卫汝贵,字达三,安徽合肥人。从刘铭传征捻,累迁至副将,晋总兵。事平,
    授河州镇,李鸿章荐其朴诚忠勇,留统北洋防军。历授大同、宁夏诸镇,均未之
    官,统防军如故。
    光绪二十年,日朝战起,率马步六千馀人进平壤,临行,鸿章诫以屏私见,
    严军纪。至牙山,退成欢,与日军相见,寻复趋平壤合大军,与副都统丰绅阿顿
    守城南江岸。平壤,朝旧京也,闻我军至,争携酒浆以献;而军士多残暴,掠财
    物,役丁壮,-妇女,汝贵军尤甚,杀义定朝民,众滋忿。复蚀军糈八万运家,
    军大譁,连夕自乱,互相蹈藉。时马玉昆血战大同江,浮舟往援,敌稍卻。玄
    武门岭失,即窜走。鸿章方据叶志超牒奏捷,俄而安东、凤凰陷,踉跄走岫岩,
    岫岩陷,走奉天。朝士交章纠其罪,诏褫职逮问。汝贵治淮军久,援朝时年已六
    十矣。其妻贻以书,戒勿当前敌,汝贵遇敌辄避走。败遁后,日人获其牍,尝引
    以戒国人。明年,钅巢送京师,按实,论死。
    其弟汝成官至总兵。援旅顺,六统帅不相辖,汝成与赵怀益争殴,鸿章函责
    之。逮日军至,姜桂题等犹力御,而汝成已先遁。诏逮治,未踪获,乃籍其家。
    后不知所终。
    叶志超,字曙青,安徽合肥人。以淮军末弁从刘铭传讨捻,积功至总兵。战
    淮城被创,仍奋击卻之,逐北天长,又败之汊河,赐号额图浑巴图鲁。规南乐,
    战德、平间,频有功。捻平,留北洋。光绪初,署正定镇总兵,率练军守新城,
    为大沽后路。后徙防山海关,李鸿章荐其优智略,予实授。十五年,擢直隶提督。
    越二年,热河教匪乱,志超率师讨之。平建昌,连克榆林、沈家窝馆、贝子庙,
    释下长皋围,进攻乌丹城,擒其渠李国珍磔之,赏黄马褂、世职。
    二十年,朝鲜乞师,鸿章令选练军千五百,率太原总兵聂士成顿牙山。志超
    迟留不进,鸿章责之,不得已启行。而日军已据王京要隘,牙山兵甚单,驻朝商
    务委员袁世凯数约志超电请北洋发战舰赴仁川,增陆军驻马坡。鸿章始终欲据条
    约,恐增兵为彼藉口,勿许,并戒志超毋启衅。亡何,高升商轮运兵近丰岛,被
    击沉。士成谓志超曰:“海道既梗,牙山绝地,不可守。公州背山面江,势便利,
    战而胜,可据以待援;不胜,犹得绕道出也。”志超从之。日军偪成欢,士成以
    无援败,趋公州就志超。而志超已弃公州,间道出汉阳东,士成追及之。当是时,
    大军集平壤,乃卷甲而趋之,二日始至。志超以成欢一役杀伤相当,铺张电鸿章,
    鸿章以闻,获嘉奖,赏银二万犒军,拜总统诸军之命。
    志超意甚满,日置酒高会,徒筑垒环炮为守。日军诇至大同江,为我军逐
    去,遂以屡捷入告。时统帅居城中,日军夹江而阵,两岸相轰击。东南二路战少
    利,志超莫敢纵兵,趣回城。日军乘间以济,据山阜,左宝贵出御之,被巨创。
    志超将私逸,宝贵不从,以兵监之。宝贵自守玄武门岭,矢必死,登城指麾,为
    炮所中而殒。志超亟树白帜乞罢战,日人议受降,请帅兵归,弗许,乃潜向北走。
    朝兵衔之刺骨,於其出城时枪击之,死者不可称计。日军复要之山隘,兵溃,回
    旋不得出,挤而死者相枕藉。诸将尽委械而去,於是朝境内无我军矣。
    志超奔安州,士成谓安地备险奥,可固守,弗听。迳定州,亦弃不守,趋五
    百馀里,渡鸭绿江,入边始止焉。事闻,夺志超职,鸿章请留营效力,弗许。次
    年,械送京师,下刑部鞫实,定斩监候。二十六年,赦归,岁馀卒。
    论曰:甲午之役,海陆军尽覆,辱莫大焉。汝昌虽有罪,而能以一死报国,
    尚知畏法。汝贵、志超丧师失地,遗臭邻邦,靦然求活,终不免於国典,何其不
    知耻哉?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