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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五 管蔡世家第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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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而东徙。秦始得列为诸侯。 四十八年,釐侯卒,子共侯兴立。共侯二年卒,子戴侯立。戴侯十年卒,子 宣侯措父立。 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桓侯三年, 鲁弑其君隐公。二十年,桓侯卒,弟哀侯献舞立。 哀侯十一年,初,哀侯娶陈,息侯亦娶陈。息夫人将归,过蔡,蔡侯不敬。 息侯怒,请楚文王:“来伐我,我求救於蔡,蔡必来,楚因击之,可以有功。” 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於楚。凡立二十年卒。蔡人立其子 肸,是为缪侯。 缪侯以其女弟为齐桓公夫人。十八年,齐桓公与蔡女戏船中,夫人荡舟,桓 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蔡侯怒,嫁其弟。齐桓公怒,伐蔡;蔡 溃,遂虏缪侯,南至楚邵陵。已而诸侯为蔡谢齐,齐侯归蔡侯。二十九年,缪侯 卒,子庄侯甲午立。 庄侯三年,齐桓公卒。十四年,晋文公败楚於城濮。二十年,楚太子商臣弑 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五年,秦穆公卒。三十三年,楚庄王即位。三十四年,庄侯 卒,子文侯申立。 文侯十四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徵舒。十五年,楚围郑,郑降楚,楚复醳 之。二十年,文侯卒,子景侯固立。 景侯元年,楚庄王卒。四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於楚,而景侯通焉。太 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灵侯二年,楚公子围弑其王郏敖而自立,为灵王。九年,陈司徒招弑其君哀 公。楚使公子弃疾灭陈而有之。十二年,楚灵王以灵侯弑其父,诱蔡灵侯于申, 伏甲饮之,醉而杀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弃疾围蔡。十一月,灭蔡,使弃 疾为蔡公。 楚灭蔡三岁,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少子庐, 立之,是为平侯。是年,楚亦复立陈。楚平王初立,欲亲诸侯,故复立陈、蔡后。 平侯九年卒,灵侯般之孙东国攻平侯子而自立,是为悼侯。悼侯父曰隐太子 友。隐太子友者,灵侯之太子,平侯立而杀隐太子,故平侯卒而隐太子之子东国 攻平侯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三年卒,弟昭侯申立。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献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相子常欲之, 不与。子常谗蔡侯,留之楚三年。蔡侯知之,乃献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 归蔡侯。蔡侯归而之晋,请与晋伐楚。 十三年春,与卫灵公会邵陵。蔡侯私於周苌弘以求长於卫;卫使史䲡言康 叔之功德,乃长卫。夏,为晋灭沈,楚怒,攻蔡。蔡昭侯使其子为质於吴,以共 伐楚。冬,与吴王阖闾遂破楚入郢。蔡怨子常,子常恐,奔郑。十四年,吴去而 楚昭王复国。十六年,楚令尹为其民泣以谋蔡,蔡昭侯惧。二十六年,孔子如蔡。 楚昭王伐蔡,蔡恐,告急於吴。吴为蔡远,约迁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许, 不与大夫计。吴人来救蔡,因迁蔡于州来。二十八年,昭侯将朝于吴,大夫恐其 复迁,乃令贼利杀昭侯;已而诛贼利以解过,而立昭侯子朔,是为成侯。 成侯四年,宋灭曹。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十三年,楚灭陈。十九年, 成侯卒,子声侯产立。声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元侯六年卒,子侯齐立。 侯齐四年,楚惠王灭蔡,蔡侯齐亡,蔡遂绝祀。后陈灭三十三年。 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武王发,其后为周,有本纪言。管叔鲜作乱诛死, 无后。周公旦,其后为鲁,有世家言。蔡叔度,其后为蔡,有世家言。曹叔振铎, 有后为曹,有世家言。成叔武,其后世无所见。霍叔处,其后晋献公时灭霍。康 叔封,其后为卫,有世家言。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 太史公曰: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 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是以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 曹叔振铎者,周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振铎於曹。 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太伯卒,子仲君平立。仲君平卒,子宫伯侯立。宫 伯侯卒,子孝伯云立。孝伯云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厉王奔于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彊立。幽伯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是为戴伯。戴伯元年, 周宣王已立三岁。三十年,戴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因东徙,益卑,诸侯畔之。秦始列为诸 侯。 三十六,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杀之代立,是为缪公。缪公三年卒,子 桓公终生立。 桓公三十五年,鲁隐公立。四十五年,鲁弑其君隐公。四十六年,宋华父督 弑其君殇公,及孔父。五十五年,桓公卒,子庄公夕姑立。 庄公二十三年,齐桓公始霸。 三十一年,庄公卒,子釐公夷立。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昭公六年,齐 桓公败蔡,遂至楚召陵。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晋公子重耳其亡过曹,曹君无礼,欲观其骈胁。釐负羁谏, 不听,私善於重耳。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虏共公以归,令军毋入釐负羁 之宗族闾。或说晋文公曰:“昔齐桓公会诸侯,复异姓;今君囚曹君,灭同姓, 何以令於诸侯?”晋乃复归共公。 二十五年,晋文公卒。三十五年,共公卒,子文公寿立。文公二十三年卒, 子宣公彊立。宣公十七年卒,弟成公负刍立。 成公三年,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已复释之。五年,晋栾书、中行偃使 程滑弑其君厉公。二十三年,成公卒,子武公胜立。武公二十六年,楚公子弃疾 弑其君灵王代立。二十七年,武公卒,子平公须立。平公四年卒,子悼公午立。 是岁,宋、卫、陈、郑皆火。 悼公八年,宋景公立。九年,悼公朝于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为声公。 悼公死於宋,归葬。 声公五年,平公弟通弑声公代立,是为隐公。隐公四年,声公弟露弑隐公代 立,是为靖公。靖公四年卒,子伯阳立。 伯阳三年,国人有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谋欲亡曹;曹叔振铎止之,请待公孙 彊,许之。旦,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我亡,尔闻公孙彊为政,必 去曹,无离曹祸。”及伯阳即位,好田弋之事。六年,曹野人公孙彊亦好田弋, 获白雁而献之,且言田弋之说,因访政事。伯阳大说之,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 梦者之子乃亡去。 公孙彊言霸说於曹伯。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宋景公伐之,晋人 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彊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乃乘轩者三百人,知唯德之不建。及 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如公孙彊不脩厥政,叔铎之祀忽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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