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
|
|
|
○神宗二 三年春正月癸丑,录唐李氏、周柴氏后。乙卯,诏诸路散青苗钱禁抑配。戊 午,判尚书省张方平罢知陈州。 二月壬申,以翰林学士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凡九辞,诏收还敕诰。甲戌,以 河州刺史瞎欺丁木征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乙酉,韩琦罢河北安抚使, 为大名府路安抚使。 三月丙申,孙觉、吕公著、张戩、程颢、李常上疏极言新法,不听。己亥, 始策进士,罢诗、赋、论三题。戊申,李常言青苗敛散不实,有旨具析,翰林学 士兼知通进、银台司范镇封还诏书,以为不当,坐罢职,守本官。壬子,赐礼部 奏名进士、明经及第八百二十九人。乙卯,诏诸路毋有留狱。丙辰,立试刑法及 详刑官。右正言孙觉以奉诏反覆,贬知广德军。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观水嬉,宴射琼林苑。丙寅,辽遣耶律宽来贺同天节。 丁卯,给两浙转运司度僧牒,募民入粟。戊辰,御史中丞吕公著贬知颍州。己卯, 赵抃罢知杭州,以韩绛参知政事。监察御史里行程颢罢为京西路同提点刑狱。壬 午,右正言李常贬通判滑州,监察御史里行张戩贬知公安县,王子韶贬知上元县。 癸未,侍御史知杂事陈襄罢为同修起居注,程颢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公事,前秀 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 五月癸巳,诏并边州郡毋给青苗钱。太白昼见。壬寅,诏令司马光详定转对 封事。甲辰,诏罢制置三司条例归中书。辛亥,赐进士苏丕号安退处士。壬子, 罢入阁仪。丁巳,诏以审官院为东院,别置西院。 六月癸酉,日有五色云。丁丑,封宗室秦、鲁、蔡、魏、燕、陈、越七王后 为公。戊寅,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