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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八 本纪第三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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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宗二 嘉泰元年春正月戊午,申严福建科盐之禁。壬戌,谢深甫等荐士三十有五人, 诏籍名中书,以待选擢。丁卯,命路钤按阅诸州兵士,毋受馈遗及擅招军。违者 置诸法。庚午,以葛邲配飨光宗庙庭。丙子,金遣完颜充来吊祭。 二月戊子,诏求明历之士,壬辰,开资善堂。遣俞烈使金报谢。癸巳,监察 御史施康年劾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周必大首倡伪学,私植党与,诏降为少保。 修《光宗实录》。乙未,续修《吏部七司法》。己亥,初置教官试于四川。辛丑, 雨土。 三月丙寅,雨雹。戊辰,复雨雹。颁《庆元宽恤诏令》、《役法撮要》。己 巳,雨雹。戊寅,临安大火,四日乃灭。 夏四月辛巳,诏有司振恤被灾居民,死者给钱瘗之。壬午,下诏自责。诏枢 密院核禁卫班直及诸军营栅焚毁之数。癸未,避正殿,减膳。甲申,命临安府察 奸民纵火者,治以军法。内降钱十六万缗,米六万五千余石,振被灾死亡之家。 辛卯,龙州蕃部寇边,遣官军讨之。诏以风俗侈靡,灾后官军营造,务遵法制。 内出销金铺翠,焚之通衢,禁民无或服用。丁酉,御正殿,复膳。戊戌,以潜邸 为开元宫。丙午,诏文武臣无寓居州任厘务官,著为令。 五月戊午,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 县决系囚。癸亥,释诸路杖以下囚,除茶盐赏钱。丁卯,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十 有六条。乙亥,监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请用文彦博故事,以韩侂胄平章军国重事。 韩侂胄上疏请致仕,不许。免允中官。丙子,雨。丁丑,雨雹。 六月辛巳,遣陈宗召贺金主生辰。丙午,太白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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