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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四 志第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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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七 ○明天历 《崇天历》行之至于嘉祐之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监周琮及司天 冬官正王炳、丞王栋、主簿周应祥、周安世、马杰、灵台郎杨得言作新历,三年 而成。琮言:“旧历气节加时,后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 既而司天中官正舒易简与监生石道、李遘更陈家学。于是诏翰林学士范镇、诸王 府侍讲孙思恭、国子监直讲刘攽考定是非,上推《尚书》“辰弗集于房”与《春 秋》之日食,参今历之所候,而易简、道、遘等所学疏阔,不可用,新书为密。 遂赐名《明天历》诏翰林学士王珪序之,而琮亦为义略冠其首。今纪其历法于后: 调日法(朔余、周天分、斗分、岁差、日度母附) 造历之法,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三 者有程,则历可成矣。日者,积余成之;度者,积分成之。盖日月始离,初行生 分,积分成日。自《四分历》洎古之六历,皆以九百四十为日法。率由日行一度, 经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是为周天;月行十三度十九分之七,经二十九日有余, 与日相会,是为朔策。史官当会集日月之行,以求合朔。 自汉太初至于今,冬至差十日,如刘歆《三统》复强于古,故先儒谓之最疏。 后汉刘洪考验《四分》,于天不合,乃减朔余,苟合时用。自是已降,率意加减, 以造日法。宋世何承天更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为强率,十七分之九为弱率,于强 弱之际以求日法。承天日法七百五十二,得一十五强一弱。自后治历者,莫不因 承天法、累强弱之数,皆不悟日月有自然合会之数。 今稍悟其失,定新历以三万九千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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