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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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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十二 ○纪元历 崇宁《纪元历》 演纪上元上章执徐之岁,距元符三年庚辰,岁积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千四百 六十算;至崇宁五年丙戌,岁积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六算。 步气朔第一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期实: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二十六。 朔实:二十一万五千二百七十八。 岁周:三百六十五日、余一千七百七十六。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朔策:二十九、余三千八百六十八。 望策:一十四、余五千五百七十九。 弦策:七、余二千七百八十九半。 中盈分: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朔虚分:三千四百二十二。 没限:五千六百九十七少。 旬周:四十三万七千四百。 纪法:六十。 求天正冬至:置上元距所求积年,以期实乘之,为天正冬至气积分;满旬周 去之,不满,如日法而一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其大余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 天正冬至日辰及余。 求次气: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加之,(四分之一为少,之二为半, 之三为太。如满秒母,收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盈纪法乃去之。)去 命如前,即次气日辰及余。 求天正经朔:置天正冬至气积分,以朔实去之,不尽,为天正闰余;用减气 积分,余为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积分。满旬周去之,不满,如日法而一为大余, 不尽为小余。其大余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朔日辰及余。 求弦望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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