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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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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历十四 中原既失,礼乐沦亡。高宗时,胡铨著《审律论》,曰: 臣闻司马迁有言曰:“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所重,望敌知吉凶,闻 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臣尝深爱迁之言律于兵械为尤重,而深惜后之谈 兵者止以战斗、击刺、奇谋,此律之所以汨陈而学者未尝道也。 夫律、度、量、衡,古也渊源于马迁,滥觞于班固,刘昭挹其流,孟康、京 房、钱乐之之徒汨其泥而扬其波。迁之言曰:“黄钟之实八十一以为宫,而以九 为法,实如法,得长一寸,则黄钟为九寸矣。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而以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为法,实如法,亦得长一寸,亦黄钟为九寸也。然则十 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与夫所谓八十一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实一也;万九千六 百八十三与夫所谓九者,虽多少之不同,而其法一也。又曰,丑二,寅八,卯十 六,辰六十四。夫丑与卯,阴律也;寅与辰,阳律也。生阴律者皆二,所谓下生 者倍其实;生阳律者皆四,所谓上生者四其实。迁之言财数百,可谓简矣,而后 之言律者祖焉,是不亦渊源于马迁乎? 固之言曰:黄钟之实,八百一十分。盖迁意也。然以林钟之实五百四十,而 乃以为六百四十,林钟、太蔟之实以其长自乘,则声虽有,小同于黄钟之宫耳。 然则魏柴玉制律,而与黄钟商、徵不合,其失兆此矣。夫自子一分,终于亥十七 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盖迁术也。而固亦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始动于子, 参之于丑,历十二辰之数,而得黄钟之实,以为阴阳合德,化生万物。其说盖有 本矣。然其言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而不言夫所谓浊倍之变何?夫蕤宾之比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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