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历史故事 >>宋史
  • 卷八十七 志第四十
  • 卷八十八 志第四十一
  • 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
  • 卷九十 志第四十三
  •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四
  • 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五
  • 卷八十二 志第三十五
  • 卷八十三 志第三十六
  • 卷八十四 志第三十七
  • 卷八十五 志第三十八
  • 最新热门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
    ○黄河下 汴河上
    元祐八年二月乙卯,三省奉旨:“北流软堰,并依都水监所奏。”门下侍郎
    苏辙奏:“臣尝以谓软堰不可施于北流,利害甚明。盖东流本人力所开,阔止百
    余步,冬月河流断绝,故软堰可为。今北流是大河正溜,此之东流,何止数倍,
    见今河水行流不绝,软堰何由能立?盖水官之意,欲以软堰为名,实作硬堰,阴
    为回河之计耳。朝廷既已觉其意,则软堰之请,不宜复从。”赵偁亦上议曰:
    “臣窃谓河事大利害有三,而言者互进其说,或见近忘远,徼幸盗功,或取此舍
    彼,诪张昧理。遂使大利不明,大害不去,上惑朝听,下滋民患,横役枉费,殆
    无穷已,臣切痛之。所谓大利害者: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也;东流分水,患水
    不能行也;宗城河决,患水不能闭也。是三者,去其患则为利,未能去则为害。
    今不谋此,而议欲专闭北流,止知一日可闭之利,而不知异日既塞之患,止知北
    流伏槽之水易为力,而不知阚村方涨之势,未可并以入东流也。夫欲合河以为利,
    而不恤上下壅溃之害,是皆见近忘远,徼幸盗功之事也。有司欲断北流而不执其
    咎,乃引分水为说,姑为软堰;知河冲之不可以软堰御,则又为决堰之计。臣恐
    枉有工费,而以河为戏也。请俟涨水伏槽,观大河之势,以治东流、北流。”
    五月,水官卒请进梁村上、下约,束狭河门,既涉涨水,遂壅而溃。南犯德
    清,西决内黄,东淤梁村,北出阚村,宗城决口复行魏店,北流因淤遂断,河水
    四出,坏东郡浮梁。十二月丙寅,监察御史郭知章言:“臣比缘使事至河北,自
    澶州入北京,渡孙村口,见水趋东者,河甚阔而深;又自北京往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