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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二 志第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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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十五(嘉礼三) ○圣节 诸庆节 圣节。建隆元年,群臣请以二月十六日为长春节。正月十七日,于大相国寺 建道场以祝寿,至日,上寿退,百僚诣寺行香。寻诏:“今后长春节及诸庆节, 常参官、致仕官、僧道、百姓等毋得进奉。” 太宗以十月七日为乾明节,复改为寿宁节。 真宗以十二月二日为承天节。其仪:帝御长春殿,诸王上寿,次枢密使副、 宣徽、三司使,次使相,次管军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次节度使至观察使, 次皇亲任观察使以下,各上寿,仍以金酒器、银香合、马、袖表为献。既毕,咸 赴崇德殿叙班,宰相率百官上寿,赐酒三行,皆用教坊乐,赐衣一袭,文武群臣、 方镇州军皆有贡礼。前一月,百官、内职、牧伯各就佛寺修斋祝寿,罢日以香赐 之,仍各设会,赐上尊酒及诸果,百官兼赐教坊乐。 景德二年,始令枢密三司使副、学士复赴百官斋会,少卿、监、刺史以上及 近职一子赐恩,僧道则赐紫衣、师号,禁屠,辍刑。 仁宗以四月十四日为乾元节,正月八日皇太后为长宁节。诏定长宁节上寿仪: 太后垂帘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庭下,宰臣以下进奉上寿,阁门使于殿上帘外 立侍,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进酒帘外,内臣跪承以入。宰臣奏曰:“长宁节, 臣等不胜欢抃,谨上千万岁寿。”复降,再拜,三称万岁。内臣承旨宣曰:“得 公等寿酒,与公等同喜。”咸再拜。宰臣升殿,内侍出帘外跪授虚盏,宰臣跪受, 降,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内侍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陈进奉物当殿庭, 通事舍人称“宰臣以下进奉”,客省使殿上喝“进奉出”。内谒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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