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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二 志第七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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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二十五(凶礼一) ○山陵 山陵、谥祔、服纪、葬仪与士庶之丧制为凶礼。其上陵忌日,汉仪如吉祭。 宋制,是日禁屠杀,设素馔,辍乐举哭,素服行事,因以类附焉。 太祖建国,号僖祖曰钦陵,顺祖曰康陵,翼祖曰定陵,宣祖曰安陵。 安陵在京城东南隅,乾德初,改卜河南府巩县西南四十里訾乡邓封村。以司 徒范质为改卜安陵使,学士窦仪礼仪使,中丞刘温叟仪仗使,枢密直学士薛居正 卤簿使,太宗时尹开封,为桥道顿递使。质寻免相,以太宗兼辖五使事,修奉新 陵。皇堂下深五十七尺,高三十九尺,陵台三层,正方,下层每面长九十尺。南 神门至乳台、乳台至鹊台皆九十五步。乳台高二十五尺,鹊台增四尺。神墙高九 尺五寸,环四百六十步,各置神门、角阙。 有司言:“改卜陵寝,宣祖合用哀册及文班官各撰歌辞二首。吉仗用大驾卤 簿。凶仗用大升舆、龙輴、鹅茸纛、魂车、香舆、铭旌、哀谥册宝车、方相、 买道车、白幰弩、素信幡、钱山舆、黄白纸帐、暖帐、夏帐、千味台盘、衣舆、 拂纛、明器舆、漆梓宫、夷衾、仪椁、素翣、包牲、仓瓶、五谷舆、瓷甒、辟恶 车。进玄宫有铁帐覆梓宫,藉以棕榈褥,铁盆、铁山用然漆灯。宣祖衮冕,昭宪 皇后花钗、翚衣,赠玉。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及留陵刻漏等, 并制如仪。” 有司又言:“按《仪礼》‘改葬緦’注云:‘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也, 必服緦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緦三月而除之。’又《五礼精义》云:‘改 葬无祖奠,盖祖奠设于柩车之前以为行始,至于改葬,告迁而已。’今请皇帝服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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