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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七 志第八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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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二 景祐三年七月,冯元等上新修《景祐广乐记》八十一卷,诏翰林学士丁度、 知制诰胥偃、直史馆高若讷、直集贤院韩琦取邓保信、阮逸、胡瑗等钟律,详定 得失可否以闻。 九月,阮逸言:“臣等所造钟磬皆本于冯元、宋祁,其分方定律又出于胡瑗 算术,而臣独执《周礼》嘉量声中黄钟之法及《国语》钧钟弦准之制,皆抑而不 用。臣前蒙召对,言王朴律高而李照钟下。窃睹御制《乐髓新经历代度量衡》篇, 言《隋书》依《汉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长,此则明班 《志》已后,历代无有符合者。惟蔡邕铜龠本得于《周礼》遗范,邕自知音,所 以只传铜龠,积成嘉量,则是声中黄钟而律本定矣。谓管有大小长短者,盖嘉量 既成,即以量声定尺明矣。今议者但争《汉志》黍尺无准之法,殊不知钟有钧、 石、量、衡之制。况《周礼》、《国语》,姬代圣经,翻谓无凭,孰为稽古?有 唐张文收定乐,亦铸铜瓯,此足验周之嘉量以声定律明矣。臣所以独执《周礼》 铸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则度可见也;其容一鬴,则量右见也;其重钧,则衡 可见也;声中黄钟之宫,则律可见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则制管歌声, 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将臣见铸成铜瓯,再限半月内更铸嘉量,以其声中黄钟之 宫,乃取李照新钟就加修整,务合周制钟量法度。文字已编写次,未敢具进。” 诏送度等并定以闻。 十月,度等言:“据邓保信黍尺二,其一称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长,累百 成尺,与蔡邕合。臣等检详前代造尺,皆以一黍之广为分,唯后魏公孙崇以一黍 之长累为寸法,太常刘芳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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