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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五 志第一百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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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一(科目上) 自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始于《舜典》。司徒以 乡三物兴贤能,太宰以三岁计吏治,详于《周官》。两汉而下,选举之制不同, 归于得贤而已。考其大要,不过入仕则有贡举之科,服官则有铨选之格,任事则 有考课之法。然历代之议贡举者每曰:“取士以文艺,不若以德行。就文艺而参 酌之,赋论之浮华,不若经义之实学。”议铨选者每曰:“以年劳取人,可以绝 超躐,而不无贤愚同滞之叹;以荐举取人,可以拔俊杰,而不无巧佞捷进之弊。” 议考课者每曰:“拘吏文,则上下督察,浸成浇风;通誉望,则权贵请托,徒开 利路。”于是议论纷纭,莫之一也。 宋初承唐制,贡举虽广,而莫重于进士、制科,其次则三学选补。铨法虽多, 而莫重于举削改官、磨勘转秩。考课虽密,而莫重于官给历纸,验考批书。其他 教官、武举、童子等试,以及遗逸奏荐、贵戚公卿任子亲属与远州流外诸选,委 曲琐细,咸有品式。其间变更不常,沿革迭见,而三百余年元臣硕辅,鸿博之儒, 清强之吏,皆自此出,得人为最盛焉。今辑旧史所录,胪为六门:一曰科目;二 曰学校试;三曰铨法;四曰补荫;五曰保任;六曰考课。烦简适中,隐括归类, 作《选举志》。 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 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 自仁宗命郡县建学,而熙宁以来,其法浸备,学校之设遍天下,而海内文治彬彬 矣。今以科目、学校之制,各著于篇。 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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