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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四 志第一百一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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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四 ○御史台 秘书省 殿中省 太常寺 宗正寺 大宗正司 附:光禄寺 卫尉寺 大仆寺 御史台 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其属有三院: 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凡祭祀、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咸平四年,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分 纠不如法者。文官,右巡主之,武官,左巡主之;分其职掌,纠其违失,常参班 簿、禄料、假告皆主之。祭祀则兼监祭使,掌受誓戒致斋,检视纠劾。又有廊下 使,专掌入阁监食;又有监香使,掌国忌行香,二使临时充。通称曰五使。元丰 正官名,于是使名悉罢。 御史大夫 宋初不除正员,止为加官。检校官带宪衔,有至检校御史大夫者。 元丰官制行,亦并除去。 中丞 一人,为台长,旧兼理检使。凡除中丞而官未至者,皆除右谏议大夫 权。熙宁五年,以知杂御史邓绾为中丞,初除谏议大夫,王安石言碍近制,止以 绾为龙图阁待制权,御史中丞不迁谏议大夫自绾始。九年,邓润甫自正言知制诰 为中丞,以宰相属官不可长宪府,于是复迁右谏议大夫权。元丰五年,以承议郎 徐禧为知制诰权中丞。禧言:“中丞纠弹之任,赴舍人院行词,疑若未安。”会 官制行,罢知制诰职,乃以本官试中丞。南渡初除官最多,隆兴后被擢浸少。淳 熙十年,始除黄洽,又三年再除蒋继周。台谏例不兼讲读,神宗命吕正献,亦止 命时赴讲筵。中兴兼者二人,万俟禼、罗汝楫皆以秦桧意。庆元后,司谏以上无 不预经筵者矣。 侍御史 一人,掌贰台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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