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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 志第一百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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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十(杂制) ○赞引 导从 赐 食邑 实封 使职 宫观 赠官 叙封 致仕 荫补 赞引 旧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并绯衣双引,仍传呼。(开宝中,学士止 令一吏前导,亦罢传呼,惟谢恩初上日,双引传呼云。)使相、仆射、两省五品 已上,一吏前引。(枢密使兼相者,二吏,不赞引。大中祥符五年,止令于本厅 赞引。不带相及副使,止令本院紫衣吏前赞引之。) 淳化四年,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入朝以绯衣吏前导,并通官呵止。二 品已上用朝堂驱使官,馀用本司驱使官,宰臣、亲王仍令紫衣二吏引马。 导从 中书、枢密、宣微院、御史台、开封府、金吾司皆有常从。景德三年诏: “诸行尚书、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给从七人;学士、丞郎,六人;给事、 谏议、舍人,五人;诸司三品,四人。于开封府、金吾司差借,每季代之。”中 书先差金吾从人,自今亦令参用开封府散从官。宰臣、参知政事、仆射、御史大 夫、中丞、知杂,皆通官呵止行人。(淳化四年,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并 通官呵止。) 大中祥符五年,以群官导从不合品式,命翰林学士李宗谔、龙图直学士陈彭 年与礼官详定。宗谔等请:自今除中书、枢密、宣徽使、御史中丞、知杂御史、 金吾并摄事清道如旧制呵导外,仆射已上及三司使、知开封府,止四节;尚书、 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三节;丞郎已上、三司副使,两节;大两省、卿、 监,一节;小两制御史、郎中、员外、诸司四品,三司、开封府判官推官,二人 前行引,不得过五步。合于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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