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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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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一(禁军上) 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曰禁军;诸州之镇 兵,以分给役使,曰厢军;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则 曰乡兵。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国初,具籍塞下,团结以为藩篱之兵;其后分队伍, 给旗帜,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今因旧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 宁保甲之前,而附之乡兵焉。 其军政,则有召募、拣选、廪给、训练、屯戍、迁补、器甲、马政八者之目, 条分而著之,以见历朝因革损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远矣。秦、汉而下得寓兵于农之遗意者,惟唐府卫为近之。府卫 变而召募,因循姑息,至于藩镇盛而唐以亡。更历五代,乱亡相踵,未有不由于 兵者。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劲兵,列营京畿,以备宿卫,分番屯戍,以 捍边圉。于时将帅之臣入奉朝请,犷暴之民收隶尺籍,虽有桀骜恣肆,而无所施 于其间。凡其制,为什长之法,阶级之辨,使之内外相维,上下相制,截然而不 可犯者,是虽以矫累朝藩镇之弊,而其所惩者深矣。 咸平以后,承平既久,武备渐宽。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骄士惰,徒 耗国用,忧世之士屡以为言,竟莫之改。神宗奋然更制,于是联比其民以为保甲, 部分诸路以隶将兵,虽不能尽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时之气。时其所任者,王安 石也。元祐、绍圣遵守成宪。迨崇宁、大观间,增额日广而乏精锐,故无益于靖 康之变。时其所任者,童贯也。建炎南渡,收溃卒,招群盗,以开元帅府。其初 兵不满万,用张、韩、刘、岳为将,而军声以振。及秦桧主和议,士气遂沮。孝<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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