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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 志第一百四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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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四(乡兵一) ○陕西保毅 河北忠顺 河北陕西强人砦户 河北河东强壮 河东陕西弓箭 手 河北等路弓箭社 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周广顺 中,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宋因之。自建隆四年,分命使臣往关西道,令调发乡 兵赴庆州。咸平四年,令陕西系税人户家出一丁,号曰保毅,官给粮赐,使之分 番戍守。五年,陕西缘边丁壮充保毅者至六万八千七百七十五人。七月,以募兵 离去乡土,有伤和气,诏诸州点充强壮户者,税赋止令本州输纳,有司不得支移 之。先是,河北忠烈、宣勇无人承替者,虽老疾不得停籍。至是,诏自今委无家 业代替者,放令自便。自是以至天禧间,并、代广锐老病之兵,虽非亲属而愿代 者听。河北强壮,恐夺其农时,则以十月至正月旬休日召集而教阅之。忠烈、宣 勇、广锐之归农而阙员者,并自京差补;戍于河上而岁月久远者,则特为迁补; 贫独而无力召替者,则令逐处保明放停。 当是时,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 砦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东、陕西有义勇,麟州有义 兵,川陕有土丁、壮丁,荆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广南东、西有*、土丁, 邕州有溪洞壮丁、土丁,广南东、西有壮丁。 当仁宗时,神锐、忠勇、强壮久废,忠顺、保毅仅有存者。康定初,诏河北、 河东添籍强壮,河北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皆以时训练。自西师屡 衄,正兵不足,乃籍陕西之民,三丁选一,以为乡弓手。未几,刺充保捷,为指 挥一百八十五,分戍边州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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