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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一 志第一百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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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五(乡兵二) ○河北河东陕西义勇 陕西护塞 川峡土丁 荆湖义军土丁弩手 夔施黔思 等处义军土丁 广南西路土丁 广南东路* 邕钦溪洞壮丁 福建路枪仗手 江南西路枪仗手 蕃兵 河北、河东、陕西义勇 庆历二年,选河北、河东强壮并抄民丁涅手背为之。 户三等以上置弩一,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官给。各营于其州,岁分两番训练, 上番给奉廪,犯罪断比厢军,下番比强壮。 治平元年,诏陕西除商、虢二州,余悉籍义勇。凡主户三丁选一,六丁选二, 九丁选三,年二十至三十材勇者充,止涅手背。以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副 二人,正都头三人,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岁以十月番上,阅教一月 而罢。又诏秦州成纪等六县,有税户弓箭手、砦户及四路正充保毅者,家六丁刺 一,九丁刺二;有买保毅田承名额者,三丁刺一,六丁刺二,九丁刺三,悉以为 义勇。是岁,诏秦、陇、仪、渭、泾、原、邠、宁、环、庆、鄜、延十二州义勇, 遇召集防守,日给米二升,月给酱菜钱三百。盖庆历初,河北路总十八万九千三 十一人,河东路总七万七千七十九人,陕西路治平初总十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熙宁初,枢密使吕公弼请以河北义勇每指挥拣少壮艺精者百人为上等,手背 添刺“上等”字,旌别教阅,及数外艺优者亦籍之,俟有阙则补。从之。十二月, 诏河北义勇,县以岁阅;当阅于州者,宜分番,岁以一番;灾伤当罢者听旨。其 以指挥分番者,大名府五十三为四番,真定、瀛、洺、邢、沧、定、冀、恩、赵、 深、磁、相、博自三十九以及十二并为三番,德、祁、澶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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