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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三 列传第四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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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钦若(林特附) 丁谓 夏竦(子安期) 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人。父仲华,侍祖郁官鄂州。会。江水暴至, 徙家黄鹤楼,汉阳人望见楼上若有光景,是夕,钦若生。钦若早孤,郁爱之。太 宗伐太原时,钦若才十八,作《平晋赋论》献行在。郁为濠州判官,将死,告家 人曰:“吾历官逾五十年,慎于用刑,活人多矣,后必有兴者,其在吾孙乎!” 钦若擢进士甲科,为亳州防御推官,迁秘书省秘书郎,监庐州税。改太常丞、 判三司理欠凭由司。时毋宾古为度支判官,尝言曰:“天下逋负,自五代迄今, 理督未已,民病几不能胜矣。仆将启蠲之。”钦若一夕命吏勾校成数,翌日上之。 真宗大惊曰:“先帝顾不知邪?”钦若徐曰:“先帝固知之,殆留与陛下收人心 尔。”即日放逋负一千余万,释系囚三千余人。帝益器重钦若,召试学士院,拜 右正言、知制诰,召为翰林学士。蜀寇王均始平,为西川安抚使。所至问系囚, 自死罪以下第降之,凡列便宜,多所施行。还,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以郊 祀恩,加给事中。 河阴民常德方讼临津县尉任懿赂钦若得中第,事下御史台劾治。初,钦若咸 平中尝知贡举,懿举诸科,寓僧仁雅舍。仁雅识僧惠秦者与钦若厚,懿与惠秦约, 以银三百五十两赂钦若,书其数于纸,令惠秦持去。会钦若已入院,属钦若客纳 所书于钦若妻李氏,惠秦减所书银百两,欲自取之。李氏令奴祁睿书懿名于臂, 并以所约银告钦若。懿再入试第五场,睿复持汤饮至贡院,钦若密令奴索取银, 懿未即与而登科去。仁雅驰书河阴,始归之。德方得其书,以告御史中丞赵昌言, 昌言以闻。既捕祁睿等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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