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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三 列传第七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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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子绍庭) 文彦博 富弼,字彦国,河南人。初,母韩有娠,梦旌旗鹤雁降其庭,云有天赦,已 而生弼。少笃学,有大度,范仲淹见而奇之,曰:“王佐才也。”以其文示王曾、 晏殊,殊妻以女。 仁宗复制科,仲淹谓弼:“子当以是进。”举茂材异等,授将作监丞、签书 河阳判官。仲淹坐争废后事贬,弼上言:“是一举而二失也,纵未能复后,宜还 仲淹。”不听。通判绛州,迁直集贤院。赵元昊反,弼疏陈八事,乞斩其使者。 召为开封府推官、知谏院。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弼请罢宴彻乐,就馆赐北使酒 食。执政不可,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朝廷羞。”后闻契丹果罢宴,帝深悔 之。时禁臣僚越职言事,弼因论日食,极言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破金明,钤辖卢守{勤心}不救,内侍黄德和引兵走,大将刘平 战死,德和诬其降贼。弼请按竟其狱,德和坐要斩。夏守赟为陕西都部署,又以 入内都知王守忠为钤辖。弼言:“用守赟既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与唐监军 无异。守勤、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诏罢守忠。又请令宰相兼领枢密院。 时西夏首领二人来降,位补借奉职。弼言当厚赏以劝来者。事下中书,宰相初不 知也。弼叹曰:“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邪!”更极论之,于是从弼言。除盐铁 判官、史馆修撰,奉使契丹。庆历二年,为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堂吏有伪为 僧牒者,开封不敢治。弼白执政,请以吏付狱,吕夷简不悦。 会契丹屯兵境上,遣其臣萧英、刘六符来求关南地。朝廷择报聘者,皆以其 情叵测,莫敢行,夷简因是荐弼。欧阳修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请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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