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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四 列传第七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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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子纯祐 纯礼 纯粹)范纯仁(子正平) 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后。其先邠州人也,后徙家江南,遂为苏州 吴县人。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少有志操,既长,知 其世家,乃感泣辞母,去之应天府,依戚同文学。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 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举进士第,为广德军司理 参军,迎其母归养。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 监泰州西溪盐税,迁大理寺丞,徙监楚州粮料院,母丧去官。晏殊知应天府, 闻仲淹名,召寘府学。上书请择郡守,举县令,斥游惰,去冗僣,慎选举,抚将 帅,凡万余言。服除,以殊荐,为秘阁校理。仲淹泛通《六经》,长于《易》, 学者多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尝推其奉以食四方游士,诸子至易衣而出, 仲淹晏如也。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 天圣七年,章献太后将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寿。仲淹极言之,且曰: “奉亲于内,自有家人礼,顾与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为后世法。”且上 疏请太后还政,不报。寻通判河中府,徙陈州。时方建太一宫及洪福院,市材木 陕西。仲淹言:“昭应、寿宁,天戒不远。今又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人心、 合天意也。宜罢修寺观,减常岁市木之数,以蠲除积负。”又言:“恩幸多以内 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虽不行,仁宗以为忠。 太后崩,召为右司谏。言事者多暴太后时事,仲淹曰:“太后受遗先帝,调 护陛下者十余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后德。”帝为诏中外,毋辄论太后时事。初,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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