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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一十六 列传第七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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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吴奎 赵抃(子屼)唐介(子淑问 义问 孙恕)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 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 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 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 “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 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 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 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又请重门下封驳之制,及废锢赃吏,选守宰,行考试补 荫弟子之法。当时诸道转运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细故,务苛察相高尚,吏 不自安,拯于是请罢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 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历三司户部判官,出为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徙陕西, 又徙河北,入为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造船材木,率课取于民;又七州出赋 河桥竹索,恒数十万,拯皆奏罢之。契丹聚兵近塞,边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调发 军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 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除天章阁 待制、知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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