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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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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元发 李师中 陆诜(子师闵) 赵禼 孙路 游师雄 穆衍 滕元发,初名甫,字元发。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而字达道,东阳人。 将生之夕,母梦虎行月中,堕其室。性豪隽慷慨,不拘小节。九岁能赋诗,范仲 淹见而奇之。举进士,廷试第三,用声韵不中程,罢,再举,复第三。授大理评 事、通判湖州。孙沔守杭,见而异之,曰:“奇才也,后当为贤将。”授以治剧 守边之略。 召试,为集贤校理、开封府推官、盐铁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英宗书其姓 名藏禁中,未及用。神宗即位,召问治乱之道,对曰:“治乱之道如黑白、东西, 所以变色易位者,朋党汩之也。”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党乎?”曰:“君 子无党,辟之草木,绸缪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无朋党,虽中主可以济; 不然,虽上圣亦殆。”神宗以为名言,太息久之。进知制诰、知谏院。御史中丞 王陶论宰相不押班为跋扈,神宗以问元发,元发曰:“宰相固有罪,然以为跋扈, 则臣以为欺天陷人矣。” 拜御史中丞。种谔擅筑绥州,且与薛向发诸路兵,环、庆、保安皆出剽掠, 夏人诱杀将官杨定。元发上疏极言谅祚已纳款,不当失信,边隙一开,兵连民疲, 必为内忧。又中书、枢密制边事多不合,中书赏战功而枢密降约束,枢密诘修堡 而中书降褒诏。元发言:“战守,大事也,而异同如是,愿敕二府必同而后下。” 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谏官谓不可。神宗曰:“鼓院传达而已,何与于事。”元发 曰:“人有诉宰相,使其子达之,可乎?”神宗悟,为罢之。 京师郡国地震,元发上疏指陈致灾之由,大臣不悦,出知秦州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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