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四百六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
|
○崔与之 洪咨夔 许奕 陈居仁 刘汉弼 崔与之,字正子,广州人。父世明,试有司连黜,每曰“不为宰相则为良医”, 遂究心岐、黄之书,贫者疗之不受直。与之少卓荦有奇节,不远数千里游太学。 绍熙四年举进士,广之士繇太学取科第自与之始。 授浔州司法参军。常平仓久弗葺,虑雨坏米,撤居廨瓦覆之。郡守欲移兑常 平之积,坚不可,守敬服,更荐之。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民有窘于豪民逋负, 殴死其子诬之者,其长欲流之,与之曰:“小民计出仓猝,忍使一家转徙乎?况 故杀子孙,罪止徒。”卒从之,知建昌之新城,岁适大歉,有强发民廪者,执其 首,折手足以徇,盗为止,劝分有法,贫富安之。开禧用兵,军旅所需,天下骚 然,与之独买以系省钱。吏告月解不登,曰:“宁罢去。”和籴令下,与之独以 时贾籴,今民自概。通判邕州,守武人,苛刻,衣赐不时给,诸卒大哄。漕司檄 与之摄守,叛者贴然,乃密访其首事一人斩之,阖郡以宁。擢发遣宾州军事,郡 政清简。 寻特授广西提点刑狱,遍历所部,至浮海巡朱崖,秋毫无扰州县,而停车裁 决,奖廉劾贪,风采凛然。朱崖地产苦{艹登},民或取叶以代茗,州郡征之,岁 五百缗。琼人以吉贝织为衣衾,工作皆妇人,役之有至期年者,弃稚违老,民尤 苦之。与之皆为榜免。其他利病,罢行甚众。琼之人次其事为《海上澄清录》。 岭海去天万里,用刑惨酷,贪吏厉民,乃疏为十事,申论而痛惩之。高惟肖尝刻 之,号《岭海便民榜》。广右僻县多右选摄事者,类多贪黩,与之请援广东循、 梅诸邑,减举员赏格,以劝选人。熙宁免役之法,独不及海外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