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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六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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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 ○李璘(甄婆儿) 徐承珪 刘孝忠 吕升(王翰) 罗居通(黄德舆) 齐得一 李罕澄 邢神留(沈正) 许祚(李琳等) 胡仲尧(仲容) 陈兢 洪文抚 易延庆 董道明 郭琮(毕赞) 顾忻(李琼) 朱泰 成象 陈思道 方纲 庞天祐 刘斌 樊景温(荣恕旻) 祁暐 何保之 李玭 侯义 王光 济(李祚等) 江白 裘承询(孙浦等) 常真(子晏 王洤等) 杜谊 姚 宗明 邓中和 毛安舆 李访 朱寿昌 侯可 申积中 郝戭 支渐 邓宗古 沈宣 苏庆文(台亨) 仰忻 赵伯深 彭瑜 毛洵(李筹 杨芾) 杨庆 陈 宗 郭义 申世宁 苟与龄 王珠 颜诩 张伯威 蔡定 郑绮(鲍宗岩附) 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先王兴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兴 义以教民睦,民用不争。率天下而由孝义,非履信思顺之世乎。太祖、太宗以来, 子有复父仇而*者,壮而释之;刲股割肝,咸见褒赏;至于数世同居,辄复其 家。一百余年,孝义所感,醴泉、甘露、芝草、异木之瑞,史不绝书,宋之教化 有足观者矣。作《孝义传》。 李璘,瀛州河间人。晋开运末,契丹犯边,有陈友者乘乱杀璘父及家属三人。 乾德初,璘隶殿前散祗候,友为军小校,相遇于京师宝积坊北,璘手刃杀友而不 遁去,自言复父仇,案鞫得实,太祖壮而释之。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县民甄婆儿,母刘与同里人董知政忿竞,知政击杀刘氏。 婆儿始十岁,妹方襁褓,托邻人张氏乳养。婆儿避仇,徙居赦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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