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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六十 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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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 朱娥 张氏 彭列女 郝节娥 朱氏 崔氏 赵氏 丁氏 项氏 王氏二妇 徐氏 荣氏 何氏 董氏 谭氏 刘氏 张氏 师氏 陈堂前 节妇廖氏 刘当 可母 曾氏妇 王袤妻 徐端友妻 詹氏女 刘生妻 谢泌妻 谢枋得妻 王贞 妇 赵淮妾 谭氏妇 吴中孚妻 吕仲洙女 林老女 童氏女 韩氏女 王氏妇 刘仝子妻 (毛惜惜附) 古者天子亲耕,教男子力作,皇后亲蚕,教女子治生。王道之本,风俗之原, 固有在矣。男有塾师,女有师氏,国有其官,家有其训,然而诗书所称男女之贤, 尚可数也。世道既降,教典非古,男子之志四方,犹可隆师亲友以为善;女子生 长环堵之中,能著美行垂于汗青,岂易得哉。故历代所传列女,何可弃也?考宋 旧史得列女若干人,作《列女传》。 朱娥者,越州上虞朱回女也。母早亡,养于祖媪。娥十岁,里中朱颜与媪竞, 持刀欲杀媪,一家惊溃,独娥号呼突前,拥蔽其媪,手挽颜衣,以身下坠颜刀, 曰:“宁杀我,毋杀媪也。”媪以娥故得脱。娥连被数十刀,犹手挽颜衣不释, 颜忿恚,断其喉以死。事闻,赐其家粟帛。其后,会稽令董皆为娥立像于曹娥庙, 岁时配享焉。 张氏,鄂州江夏民妇。里恶少谢师乞过其家,持刀逼欲与为乱,曰:“从我 则全,不从则死。”张大骂曰:“庸奴!可死,不可它也。”至以刃断其喉,犹 能走,擒师乞,以告邻人。既死,朝廷闻之,诏封旌德县君,表坟曰“列女之墓”, 赐酒帛,令郡县致奠。 彭列女,生洪州分宁农家。从父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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