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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九十四 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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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夷二 ○西南溪峒诸蛮下 梅山峒 诚徽州 南丹州 绍兴三年,臣僚言:“武冈军溪峒旧尝集人户为义保,盖其风土、习俗、服 食、器械悉同徭人。故可为疆场捍蔽,虽曰籍之于官,然亦未尝远戍。靖康间, 调之以勤王,其后湖南盗起,征敛百出,义保无复旧制,困苦不胜,乃举其世业, 客依蛮峒,听其繇役。州县犹验旧籍催科,胥隶及门,则挈家远徙,官失其税, 蛮獠日强。兼武冈所属三县,悉为徭人所有,远戍之实已无,而乡户弩手之名尚 在,岁取其直,人户咨怨。乞择本路监司详议以闻。”诏从之。 四年,辰州言,归明保静、南渭、永顺三州彭儒武等久欲奉表入贡。诏以道 路未通,俾荆湖北帅司慰谕,免赴阙。遣人持表及方物赴行在,仍优赐以答之。 九月,诏荆湖南、北路溪峒头首土人及主管年满人合给恩赐,俾各路帅司会计覆 实以闻。 六年,知鼎州张觷言:“鼎、澧、辰、沅、靖州与溪峒接壤,祖宗时尝置 弓弩手,得其死力,比缘多故,遂皆废阙。万一蛮夷生变,将谁与捍御?今虽各 出良田,募人以补其额,率皆豪强遣僮奴窜名籍中,乘时射利,无益公家,所宜 汰去。则募溪峒司兵得三百人,俾加习练,足为守御,给田募人开垦,以供军储。” 诏荆湖北路帅司相度以闻。帅司言:“营田四州旧置弓弩手九千一百一十人,练 习武事,散居边境,镇抚蛮夷,平居则事耕作,缓急以备战守,深为利便。靖康 初,调发应援河东,全军陷没。今辰、沅、澧、靖等州乏兵防守,窃虑蛮夷生变 叵测。若将四州弓弩手减元额,定为三千五百人,辰州置千人,沅州置千五百人, 澧州、靖州各置五百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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