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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志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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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一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畴序而帝王之应明。虽可以知从德获自天之祐, 违道陷神听之罪,然未详举征效,备考幽明,虽时列鼎雉庭谷之异,然而未究者 众矣。至于鉴悟后王,多有所阙。故仲尼作《春秋》,具书祥眚,以验行事。是 则九畴陈其义于前,《春秋》列其效于后也。逮至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 始详;刘向广演《洪范》,休咎之文益备。故班固斟酌《经》、《传》,详纪条 流,诚以一王之典,不可独阙故也。夫天道虽无声无臭,然而应若影响,天人之 验,理不可诬。司马彪纂集光武以来,以究汉事;王沈《魏书》志篇阙,凡厥灾 异,但编帝纪而已。自黄初以降,二百余年,览其灾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规沓 矩,不谬前说。又高堂隆、郭景纯等,据经立辞,终皆显应。阙而不序,史体将 亏。今自司马彪以后,皆撰次论序,斯亦班固远采《春秋》,举远明近之例也。 又按言之不从,有介虫之孽,刘歆以为毛虫;视之不明,有蠃虫之孽,刘歆以为 羽虫。按《月令》,夏虫羽,秋虫毛,宜如歆说,是以旧史从之。五行精微,非 末学所究。凡已经前议者,并即其言以释之;未有旧说者,推准事理,以俟来哲。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 则木不曲直,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 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 疴,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班固曰:“盖工匠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 为变怪。”皆为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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