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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三 志第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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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四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 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 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 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水不润下: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 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于建始殿 飨祭如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邺,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 有定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 厥灾水。其水也,雨*已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 避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 厥水寒*。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 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流漂二百余家;十三年秋,丹阳故鄣 等县又鸿水溢。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业创七庙,但有父坚一庙,远在长沙, 而郊禋礼礼阙。嘉禾初,群臣奏宜效祀,又弗许。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 焉。且三江、五湖、衡、霍、会稽,皆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礼罗阳妖神, 以求福助。天意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是冬,权南郊,疑是鉴咎征乎?还而寝疾。 明年四月,薨。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议勋重,子和储贰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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