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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列传第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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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弘 何尚之 王敬弘,琅邪临沂人也。与高祖讳同,故称字。曾祖暠,晋骠骑将军。祖胡 之,司州刺史。父茂之,晋陵太守。敬弘少有清尚,起家本国左常侍,卫军参军。 性恬静,乐山水,为天门太守。敬弘妻,桓玄姊也。敬弘之郡,玄时为荆州,遣 信要令过。敬弘至巴陵,谓人曰:“灵宝见要,正当欲与其姊集聚耳,我不能为 桓氏赘婿。”乃遣别船送妻往江陵。妻在桓氏,弥年不迎。山郡无事,恣其游适, 累日不回,意甚好之。转桓伟安西长史、南平太守。去官,居作唐县界。玄辅政 及篡位,屡召不下。 高祖以为车骑从事中郎,徐州治中从事史,征西将军道规咨议参军。时府主 簿宗协亦有高趣,道规并以事外相期。尝共酣饮致醉,敬弘因醉失礼,为外司所 白,道规即更引还,重申初宴。召为中书侍郎,始携家累自作唐还京邑。久之, 转黄门侍郎,不拜。仍除太尉从事中郎,出为吴兴太守。旧居余杭县,悦是举也。 寻征为侍中。高祖西讨司马休之,敬弘奉使慰劳,通事令史潘尚于道疾病,敬弘 单船送还都,存亡不测,有司奏免官,诏可。未及释朝服,值赦复官。宋国初建, 为度支尚书,迁太常。 高祖受命,补宣训卫尉,加散骑常侍。永初三年,转吏部尚书,常侍如故。 敬弘每被除召,即便祗奉,既到宜退,旋复解官,高祖嘉其志,不苟违也。复除 庐陵王师,加散骑常侍,自陈无德,不可师范令王,固让不拜。又除秘书监,金 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本州中正,又不就。太祖即位,又以为散骑常侍、金 紫光禄大夫,领江夏王师。 元嘉三年,为尚书仆射。关署文案,初不省读。尝豫听讼,上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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