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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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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下 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师、三公及尚书、 门下、内史、秘书、内侍等省,御史、都水等台,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 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寺,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 左右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府,分司统职焉。 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盖与天子坐而论道者也。 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后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 奉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 朝之众务,总归于台阁。 尚书省,事无不总。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 度支、工部等六曹事,是为八座。属官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辖, 吏部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礼部 尚书统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 侍郎各二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书统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 郎各一人,司门侍郎二人。度支尚书统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仓部侍郎 各一人。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凡三十六 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之制。 门下省,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 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四人,员外散骑常侍六人,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并掌部从朝直。又有给事二十人,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奉 朝请四十人,并掌同散骑常侍等,兼出使劳问。统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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