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六十 列传第二十五 |
|
|
|
○崔仲方 崔仲方,字不齐,博陵安平人也。祖孝芬,魏荆州刺史。父宣猷,周小司徒。 仲方少好读书,有文武才干。年十五,周太祖见而异之,令与诸子同就学。时高 祖亦在其中,由是与高祖少相款密。后以明经为晋公宇文护参军事,寻转记室, 迁司玉大夫,与斛斯徵、柳敏等同修礼律。后以军功,授平东将军、银青光禄大 夫,赐爵石城县男,邑三百户。时武帝阴有灭齐之志,仲方献二十策,帝大奇之。 后与少内史赵芬删定格式。寻从帝攻晋州,齐之亚将崔景嵩请为内应,仲方与段 文振等登城应接,遂下晋州,语在《文振传》。又令仲方说翼城等四城,下之。 授仪同,进爵范阳县侯。后以行军长史从郯公王轨擒陈将吴明彻于吕梁,仲方计 策居多。宣帝嗣位,为少内史,奉使淮南而还。 会帝崩,高祖为丞相,与仲方相见,握手极欢,仲方亦归心焉。其夜上便宜 十八事,高祖并嘉纳之。又见众望有归,阴劝高祖应天受命,高祖从之。及受禅, 上召仲方与高颎议正朔服色事。仲方曰:“晋为金行,后魏为水,周为木。皇家 以火承木,得天之统。又圣躬载诞之初,有赤光之瑞,车服旗牲,并宜用赤。” 又劝上除六官,请依汉、魏之旧。上皆从之。进位上开府,寻转司农少卿,进爵 安固县公。令发丁三万,于朔方、灵武筑长城,东至黄河,西拒绥州,南至勃出 岭,绵亘七百里。明年,上复令仲方发丁十五万,于朔方已东缘边险要筑数十城, 以遏胡寇。 丁父艰去职。未期,起为虢州刺史。上书论取陈之策曰: 臣谨案晋太康元年岁在庚子,晋武平吴,至今开皇六年,岁次丙午,合三百 七载。《春秋宝乾图》云: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