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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 列传第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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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 王韶,字子相,自云太原晋阳人也,世居京兆。祖谐,原州刺史。父谅,早 卒。韶幼而方雅,颇好奇节,有识者异之。在周累以军功官至车骑大将军、议同 三司。复转军正。武帝既拔晋州,意欲班师,韶谏曰:“齐失纪纲,于兹累世, 天奖王室,一战而扼其喉。加以主昏于上,民惧于下,取乱侮亡,正在今日。方 欲释之而去,以臣愚固,深所未解,愿陛下图之。”帝大悦,赐缣一百匹。及平 齐氏,以功进位开府,封晋阳县公,邑五百户,赐口马杂畜以万计。迁内史中大 夫。宣帝即位,拜丰州刺史,改封昌乐县公。高祖受禅,进爵项城郡公,邑二千 户。转灵州刺史,加位大将军。 晋王广之镇并州也,除行台右仆射,赐彩五百匹。韶性刚直,王甚惮之,每 事谘询,不致违于法度。韶尝奉使检行长城,其后王穿池起三山,韶既还,自锁 而谏,王谢而罢之。高祖闻而嘉叹,赐金百两,并后宫四人。平陈之役,以本官 为元帅府司马,帅师趣河阳,与大军会。既至寿阳,与高颎支度军机,无所壅滞。 及克金陵,韶即镇焉。晋王广班师,留韶于石头防遏,委以后事,几岁余。征还, 高祖谓公卿曰:“晋王以幼稚出藩,遂能克平吴、越,绥静江湖,子相之力也。” 于是进位柱国,赐奴婢三百口,绵绢五千段。 开皇十一年,上幸并州,以其称职,特加劳勉。其后,上谓韶曰:“自朕至 此,公须鬓渐白,无乃忧劳所致?柱石之望,唯在于公,努力勉之!”韶辞谢曰: “臣比衰暮,殊不解作官人。”高祖曰:“是何意也?不解者,是未用心耳。” 韶对曰:“臣昔在昏季,犹且用心,况逢明圣,敢不罄竭!但神化精微,非驽蹇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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