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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三 列传第三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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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吏 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因其所 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 其劳苦为之悲,故人敬而悦之,爱而亲之。若子产之理郑国,子贱之居单父,贾 琮之牧冀州,文翁之为蜀郡,皆可以恤其灾患,导以忠厚,因而利之,惠而不费。 其晖映千祀,声芳不绝,夫何为哉?用此道也。然则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皆 在所由化之而已。故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高祖膺运抚图,除凶静乱,日 旰忘食,思迈前王。然不敦诗书,不尚道德,专任法令,严察临下。吏存苟免, 罕闻宽惠,乘时射利者,多以一切求名。既炀帝嗣兴,志存远略,车辙马迹,将 遍天下,纲纪驰紊,四维不张。其或善于侵渔,强于剥割,绝亿兆之命,遂一人 之求者,谓之奉公,即时升擢。其或顾名节,存纲纪,抑夺攘之心,以从百姓之 欲者,则谓之附下,旋及诛夷。夫吏之侵渔,得其所欲,虽重其禁,犹或为之。 吏之清平,失其所欲,虽崇其赏,犹或不为。况于上赏其奸,下得其欲,求得廉 洁,不亦难乎!彦光等立严察之朝,属昏狂之主,执心平允,终行仁恕,余风遗 爱,没而不忘,宽惠之音,足以传于来叶。故列其行事,以系《循吏》之篇尔。 ○梁彦光 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也。祖茂,魏秦、华二州刺史。父显,周邢州 刺史。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儿有风骨,当兴吾宗。”七 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 园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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