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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之二 志第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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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四之二 世宗景明二年夏六月,秘书丞孙惠蔚上言:“臣闻国之大礼,莫崇明祀,祀 之大者,莫过禘佩,所以严祖敬宗,追养继孝,合享圣灵,审谛昭穆,迁毁有恒, 制尊卑,有定体,诚悫著于中,百顺应于外。是以惟王创制,为建邦之典;仲尼 述定,为不刊之式。暨秦燔《诗》《书》,鸿籍泯灭。汉氏兴求,拾缀遗篆,淹 中之经,孔安所得,唯有卿大夫士馈食之篇。而天子诸侯享庙之祭、禘佩之礼尽 亡。曲台之《记》,戴氏所述,然多载尸灌之义,牲献之数,而行事之法,备物 之体,蔑有具焉。今之取证,唯有《王制》一简,《公羊》一册。考此二书,以 求厥旨。自余经传,虽时有片记,至于取正,无可依揽。是以两汉渊儒、魏晋硕 学,咸据斯文,以为朝典。然持论有深浅,及义有精浮,故令传记虽一,而探意 乖舛。伏惟孝文皇帝,合德乾元,应灵诞载,玄思洞微,神心畅古,礼括商周, 乐宣《韶濩》,六籍幽而重昭,五典沦而复显,举二经于和中,一姬公于洛邑。 陛下睿哲渊凝,钦明道极,应必世之期,属功成之会,继文垂则,实惟下武。而 祫趾二殷,国之大事;蒸尝合享,朝之盛礼。此先皇之所留心,圣怀以之永慕。 臣闻司(疑)宗初开,致礼清庙,敢竭愚管,辄陈所怀。谨案《王制》曰:‘天 子犆罐、祫趾、祫尝、祫蒸。’郑玄曰‘天子诸侯之丧毕,合先君之主于祖庙 而祭之,谓之祫。后因以为常’,‘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群 庙,自尔之后,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春秋公羊》鲁文二年:‘八月丁 卯,大事于太庙。’《传》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庙 之主,陈于太祖。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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