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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 志第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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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六 夫为国为家者,莫不以谷货为本。故《洪范》八政,以食为首,其在《易》 曰“聚人曰财”,《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 授民时,务农重谷,躬亲千亩,贡赋九州。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织,或受其饥寒 者。饥寒迫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窃而犯法,以至于杀身。迹其所由,王政所陷 也。夫百亩之内,勿夺其时,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既饱且富,而 仁义礼节生焉,亦所谓衣食足,识荣辱也。晋末,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 干戈,或毙于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 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 以食为本,使东平公仪垦辟河北,自五原至于棝阳塞外为屯田。初,登国六年 破卫辰,收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余万、牛羊四百余万,渐增国用。既定中山, 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授田。天兴初, 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 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又躬耕籍田,率先百姓。 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斛。是时戎车不息,虽频有年,犹未足以久赡矣。 太宗永兴中,频有水旱,诏简宫人非所当御及非执作伎巧,自余出赐鳏民。 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馑。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 止。于是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敕有司劝课留农者曰:“前志有之,人生在勤, 勤则不匮。凡庶民之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死无椁,不蚕者衣 无帛,不绩者丧无衰。教行三农,生殖九谷;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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