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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一 志第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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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七 二仪既判,汇品生焉,五才兼用,废一不可。金木水火土,咸相爱恶。阴阳 所育,禀气呈形,鼓之以雷霆,润之以云雨,春夏以生长之,秋冬以杀藏之。斯 则德刑之设,著自神道。圣人处天地之间,率神祗之意。生民有喜怒之性,哀乐 之心,应感而动,动而逾变。淳化所陶,以下淳朴。故异章服,画衣冠,示耻申 禁,而不敢犯。其流既锐,奸黠萌生。是以明法令,立刑赏。故《书》曰:“象 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怙终贼刑,眚灾肆赦。” 舜命咎繇曰:“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夏刑则大辟二百, 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周礼》:建三典,刑 邦国,以五听求民情,八议以申之,三刺以审之。左嘉石,平罢民;右肺石,达 穷民。宥不识,宥过失,宥遗忘;赦幼弱,赦耄耋,赦蠢愚。周道既衰,穆王荒 耄,命吕侯度作祥刑,以诘四方,五刑之属增矣。夫疑狱泛问,与众共之,众疑 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先王之爱民如此,刑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 逮于战国,竞任威刑,以相吞噬。商君以《法经》六篇,入说于秦,议参夷 之诛,连相坐之法。风俗凋薄,号为虎狼。及于始皇,遂兼天下,毁先王之典, 制挟书之禁,法繁于秋荼,纲密于凝脂,奸伪并生,赭衣塞路,狱犴淹积,囹圄 成市。于是天下怨叛,十室而九。汉祖入关,蠲削烦苛,致三章之约。文帝以仁 厚,断狱四百,几致刑措。孝武世以奸宄滋甚,增律五十余篇。宣帝时,路温舒 上书曰:“夫狱者天下之命,《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今治狱吏,非 不慈仁也。上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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