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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内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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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教上 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或 曰:《诗》、《书》、《礼》、《乐》、《春秋》,则既闻命矣。《易》以道阴 阳,愿闻所以为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曰:闻诸夫子之言矣。“夫《易》开 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知来藏往,吉凶与民同患。”其道盖包政教典章之所 不及矣。象天法地,“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其教盖出政教典章之先矣。《周 官》太卜掌三《易》之法,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各有 其象与数,各殊其变与占,不相袭也。然三《易》各有所本,《大传》所谓庖羲、 神农与黄帝、尧、舜,是也。(《归藏》本庖羲,《连山》本神农,《周易》本 黄帝。)由所本而观之,不特三王不相袭,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盖圣人首出 御世,作新视听,神道设教,以弥纶乎礼乐刑政之所不及者,一本天理之自然, 非如后世讬之诡异妖祥,谶纬术数,以愚天下也。 夫子曰:“我观夏道,杞不足徵,吾得夏时焉。我观殷道,宋不足徵,吾得 坤乾焉。”夫夏时,夏正书也。坤乾,《易》类也。夫子憾夏、商之文献无所徵 矣,而坤乾乃与夏正之书同为观於夏、商之所得;则其所以厚民生与利民用者, 盖与治历明时,同为一代之法宪;而非圣人一己之心思,离事物而特著一书,以 谓明道也。夫悬象设教,与治历授时,天道也。《礼》、《乐》、《诗》、《书》, 与刑、政、教、令,人事也。天与人参,王者治世之大权也。韩宣子之聘鲁也, 观书於太史氏,得见《易》象、《春秋》,以为周礼在鲁。夫《春秋》乃周公之 旧典,谓周礼之在鲁可也,《易》象亦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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