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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外篇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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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志皇言纪序例 史之有纪,肇於《吕氏春秋》十二月纪。司马迁用以载述帝王行事,冠冕百 三十篇,盖《春秋》之旧法也。厥后二十一家,迭相祖述,体肃例严,有如律令。 而方州之志,则多惑於地理类书之例,不闻有所遵循;是则振衣而不知挈领,详 目而不能举纲,宜其散漫无章,而失国史要删之义矣。夫古者封建之世,列国自 有史书;然正月必系周王,鲁史必称周典,(韩宣子见《易象》、《春秋》,以 谓《周礼》尽在於鲁是也。)盖著承禀所由始也。后世郡县,虽在万里之外,制 如古者畿甸之法,乃其分门次类,略无规矩章程,岂有当於《周官》外史之义欤?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掌达书名於四方。此见列国之书,不得自擅,必禀 外史一成之例也。)此则撰志诸家,不明史学之过也。 吕氏十二月令,但名为纪;而司马迁、班固之徒,则称本纪。原其称本之义, 司马迁意在绍法《春秋》;顾左氏、公、穀专家,各为之传;而迁则一人之书, 更著书、表、列传以为之纬,故加纪以本,而明其纪之为经耳。(其定名则仿 《世本》之旧称。)班固不达其意,遂并十志而题为本志。然则表传之不加本称 者,特以表称年表,传称列传,与本纪俱以二字定名,惟志止是单名,故强配其 数,而不知其有害於经纪纬传之义也。(古人配字双单,往往有之,如《七略》 之方称经方,《淮南子》论称书论之类,不一而足。惟无害於文义,乃可为之耳。) 至於例以义起,方志撰纪,以为一书之经,当矣。如亦从史而称本纪,则名实混 淆,非所以尊严国史之义也。且如后世文人所著诗文,有关当代人君行事,其文 本非纪体,而亦称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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