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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志第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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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十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 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 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 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 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 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其问疾亦如之, 其主人迎使者于门外,使者东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其问妇人之疾,则受劳 问者北面。 若举哀之日,为位于别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门外。 有司版奏“中严”、“外办”。皇帝已变服而哭,然后百官内外在位者皆哭,十 五举音,哭止而奉慰。其除服如之。皇帝服:一品锡衰,三品以上緦衰,四品以 下疑衰。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晡,百官不集。 若为蕃国君长之丧,则设次于城外,向其国而哭,五举音止。 若临丧,则设大次于其门西,设素裀榻于堂上。皇帝小驾、卤簿,乘四望车, 警跸,鼓吹备而不作。皇帝至大次,易素服,从官皆易服,侍臣则不。皇帝出次, 丧主人免绖、释杖、哭门外,望见乘舆,止哭而再拜,先入门右,西向。皇帝至 堂,升自阼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 南,戈者四人先后随升。丧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户内之东,西向。皇 帝出,丧主人门外拜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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