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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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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二 高宗时,《戊寅历》益疏,淳风作《甲子元历》以献。诏太史起麟德二年颁 用,谓之《麟德历》。古历有章、蔀,有元、纪,有日分、度分,参差不齐,淳 风为总法千三百四十以一之。损益中晷术以考日至,为木浑图以测黄道,余因刘 焯《皇极历》法,增损所宜。当时以为密,与太史令瞿坛罗所上《经纬历》参行。 弘道元年十二月甲寅朔,壬午晦。八月,诏二年元日用甲申,故进以癸未晦 焉。 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载初,用周正,以十二月为腊月,建寅月为一月。神 功二年,司历以腊为闰,而前岁之晦,月见东方,太后诏以正月为闰十月。是岁, 甲子南至,改元圣历。命瞿坛罗作《光宅历》,将用之。三年,罢作《光宅历》, 复行夏时,终开元十六年。 《麟德历》麟德元年甲子,距上元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算。 总法千三百四十。 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 常朔实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加三百六十二曰盈朔实,减三百五十一曰 朒朔实。) 辰率三百三十五。 以期实乘积算,为期总。如总法得一,为日。六十去之,命甲子算外,得冬 至。累加日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得次气。六乘小余,辰率而一, 命子半算外,各其加时。 以常朔实去期总,不满为闰余。以闰余减期总,为总实,如总法得一,为日。 以减冬至,得天正常朔。又以常朔小余并闰余,以减期总,为总实。因常朔加日 二十九、小余七百一十一,得次朔。因朔加日七、小余五百一十二太,得上弦。 又加,得望及下弦。 进纲十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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